2018-10-19
教务处〔2018〕85号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强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促进教学成果的培育,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外教〔2017〕7号),教务处将对建设期满的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 2016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1);
2. 2014、2015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未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2,该两年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二、结题验收程序
1. 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2.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3. 对于有争议的项目,由教务处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
4. 教务处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验收结果并发文公布。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 项目申报表;
2. 项目任务书;
3. 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
4. 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5. 成果材料。
申请结题的项目按照上述顺序并加装封面(见附件4)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由所在院系初步审核整理本单位教师提交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并在结题验收表对应栏目签署意见、盖章后,于11月30日下午17:00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相关材料电子档请发送至jiaoyanke112@163.com,每个项目电子文档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命名,每个单位的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应压缩为“单位名称+校级教改结题.rar”的格式统一发送,逾期不予受理。
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研究任务需延期的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盖章,报教务处备案。2014、2015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结题申请。
四、其他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各单位的项目结题状况将作为本单位新教改项目立项的重要指标。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研科联系,65381246。
附件:1. 2016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 2014、2015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未结题的项目
3. 结题验收表
4. 结题材料封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