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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4-06

 

教务处〔2017〕2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学校继续鼓励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符合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质量高、有特色、适用性强的教材。现将申报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材建设资助分为编写资助和出版资助两类。编写资助是对拟编写的教材给予资助;出版资助是在已经完成教材编写的基础上,对拟出版的教材给予的资助,申报时须提供已编写完成的教材样稿。

 

二、申报条件

 

1. 教材建设应根据各系(二级学院)教材建设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申报。

 

2. 教材的主编或开发人应为本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对本学科的现状及改革发展趋势有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的在职教师或离退休教师。

 

3. 凡未按期完成资助教材编写工作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基金资助。

 

4. 已获得国家、省级和校级其它项目资助的教材本次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报与审批

 

1. 申请资助的教材应由主编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申请表》(1式3份);编写提纲或教材样稿(修订再版教材须附原教材)(1式2份),经院系负责人审议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2. 申请表、编写提纲或教材样稿(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 4月 24日 前交教务处教研科(C112),65381246。                                

 

3.学校教务处组织召开教材工作委员全体会议评审,审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4. 教材工作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同意后给予资助。

 

5. 获得资助的教材必须按期出版,无故不按期出版者,学校取消教材资助资格。

 

特此通知。

 

 

                            一七年四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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