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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03-3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扎实推进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培育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6〕2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市级教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层次、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层次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与“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项不区分层次。

(二)项目类别

2026年市级教改项目拟参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主要领域进行分类申报。项目类别及代码分别为:1.“大思政”教育、2.基础学科人才培养、3.新工科、4.新医科、5.新农科、6.新文科、7.创新教育、8.教师教育、9.教材编写使用、10.教学质量评价改革、11.其他、12.“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专项、13.“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项。

各类项目应重点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和教材建设、新型产业学院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关键领域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工智能通识教材、产教科教融合、实践育人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开展研究。鼓励各单位积极整合资源,联合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申报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项目,可直接申报立项为重点项目;获得国家级铜奖和市级金奖项目,可直接申报立项为一般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不占学校申报限额指标。

(三)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应为2年。

(四)项目经费

按项目经费来源渠道,市级教改项目分为市级财政资助项目和单位自筹资助项目。市级教改项目分“重大”“重点”和“一般”,市级财政资助项目由市教委择优遴选一批重大项目予以经费资助。重大项目资助4万元/项,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的标准给予配套资助。单位自筹资助项目由市教委择优遴选立项,项目所在单位原则上按照重大项目不低于4万元/项、重点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1万元/项的标准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为持续推进重庆市高校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入教育教学改革创新,2026年继续设立“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专项,主要围绕人工智能、知识图谱、教育智能体、智慧教研、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项目指标单列,不区分层次,市教委根据市级财政资助渠道择优遴选予以经费支持,资助金额1万元/项,学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万元/项的标准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2026年新设“高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研究”专项,主要围绕国家生涯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及分行业大学生学业与就业指南,紧密结合重庆市行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研究。项目指标单列,每校限报2个项目,不区分层次。市教委择优遴选予以经费支持,资助金额1万元/项,学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万元/项的标准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二、推荐数量

市教委分配我校的推荐限额指标数量为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0项、数字化专项6项、高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研究2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较高学术造诣,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学风端正;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结项。“高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研究”专项项目主持人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支持高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家牵头开展项目研究。除“高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研究”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职称,重点支持知名专家和教学名师牵头开展重大项目研究。

2.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重大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主持人)限9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主持人)限7人。

3.项目主持人仅可申报1个项目,参与申报(含主持)市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历年未结项或立项后被撤项未满3年(自撤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4.本次可与校级教改项目同时申报,但立项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仅予以最高级别项目立项,不重复立项。

(二)其他要求

1.近3年因教学事故或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的教师不得参与项目主持或主研。

2.已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或国家级相关学(协)会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统一组织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推荐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研究成果能对教学或教学管理产生明显提升、促进作用的项目;认真组织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简称《立项申请书》),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提交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2026年4月8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立项申请书》(附件1)、《2026年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立德楼C106(电子版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发送至:1069335635@qq.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65385251。

附件:

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2026年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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