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2
教务处〔2015〕69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改项目”等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对近年来建设期满但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2年及以前评定的所有校级教改项目、教材建设资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清理要求
凡属被清理范围内的项目,请于11月2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销。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相关资助。
三、结题要求
(一)校级教改项目
按照《关于2015年到期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务处〔2015〕68 号)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二)教材建设资助项目
1.教材编写资助项目:提交教材样稿一套(纸质件,已经出版的也可提交样书)
2.教材出版资助项目:提交出版教材5套。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结题,各项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教务处教研科(C112)。联系方式:65381246,胡桢梅。
四、友情提醒
请已经结题的项目,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完成财务报销手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