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1
教务处〔2021〕10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令41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学校研究,拟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展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转专业:
(一)应予退学或正在休学处于保留学籍状态者;
(二)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或者招生时对专业或学生有特殊要求的;
(四)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者;
(五)艺术类转入非艺术类者、非外语类转入外语类者、非师范类转入师范类者、英语类转入小语种类者;
(六)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其他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3.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10%。
二、申请与审批流程
1.学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核表》,经转出院系和转入院系审批后,交教务处审批,并于2021年7月15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立德楼C栋102),逾期不再受理。
2.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生效。
三、其它事项
1.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2.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的学分予以保留,对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特殊要求的必修课程,如学生在原专业未修,应予缴纳重修费后补修。
3.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学生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生活压力。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告知学生慎重选择转专业。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核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