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5
教务处〔2023〕75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教学改革,及时总结推广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就,鼓励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取得的反映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二)成果范围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本科教育高质量体系、质量文化、课程思政、“新文科”建设,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本科教育普及化阶段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和教育评价改革,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科教融合、夯实实践育人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实现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性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均可申报。
2.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得超过7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4.申报成果须为2020年以来完成、并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推广性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5.已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成果项目组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门)评议,由所在学院(部门)推荐申报。
2.学校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成果,学校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
3.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四、提交材料
1.《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两份);
2.成果科学总结(一式两份);
3.《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4.反映成果的附件材料(论文要求是2022年12月31日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各一式两份。
五、有关要求
1.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旨在挖掘、凝练我校教师在近年来的教学工作中经过探索、研究和实践所获得的创造性成果,充分展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与成效,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大教学成果的示范和推广力度,促进教学内涵发展。
2.申报时间:各单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胡桢梅,65381246。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填报说明
3.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