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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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川外教〔2022〕3号)相关精神,为有序、稳妥推进2021级“2+2”人才培养模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正在我校2021级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学类和政治学类就读的普通本科生。
二、分流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分流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中国语言文学类分流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社会学类分流专业: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分流专业:外交学、国际政治。
三、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原则: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办学实际,确定专业分流计划。
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3.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以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
4月27日前:学院成立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分流计划,确定本科教务系统中专业分流操作的管理员信息,报教务处。
5月5日前: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审批的分流计划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分流原则、分流依据、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工作程序、进度安排、公示方式和申诉受理渠道等内容。
5月9日前: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并向学生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5月21日前: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初步完成学生志愿意愿摸底。志愿填报和分流管理工作可依托本科教务系统开展,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
5月23日前:各学院按照本单位报备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依据学生志愿和成绩排序确定分流名单,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各单位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应尽快调查,妥善处理。
5月31日16点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新设班级专业及学生名单纸质版(见附件2、3,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6月:教务处教务科维护教务系统内班级和学籍信息。学生按照分流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组成大类培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业分流工作。
2. 学生只能分流到就读大类招生时所含专业,不能跨大类进行分流。
3.各学院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统筹规划,有效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在分流工作中,严格按照学校分流实施办法及学院分流实施方案,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做好此次专业分流咨询、宣导、考核和录取工作。
4.学院应保存好专业分流的过程性材料,包括学生成绩测算表、专业确认表、公示材料、学生异议材料和处理反馈、工作小组会议纪要等原始资料。
5.分流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对学生做好专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宣讲,提高学生专业认同,为高年级专业学习做好准备。
教务处将对专业分流工作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可向教务处或纪委监察处进行反映。
教务处:65385257 纪委办:65278707
特此通知
附件1: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2: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班级信息表
3: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学生名册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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