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6
(川外发〔2022〕8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和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关于印发<教育部教材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材局函〔2022〕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教材是指供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辅助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学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第四条 学校教材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的总体要求,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支撑重庆发展战略,体现学科优势与特色。
第五条 科学规划教材建设,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重点加大对全国“规划”教材的选用,保证高质量最新教材进入课堂;提倡教师编写具有本校优势和地方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建立起以国家规划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使用为重点,特色鲜明的自编出版教材为补充的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机制。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校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牢教材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取向。学校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分管意识形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教材建设、教材选用和教材研究等过程中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统筹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学校设立了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教材规划、建设、选用、评价和推广使用等方面工作。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材规划、建设、选用、评估和推广使用等方面工作。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八条强化学校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的发展需要和学科优势情况,科学规划教材建设,制定我校教材建设规划,与国家级省部级教材规划有效衔接,全面推进高水平教材建设工作。
第九条 采取编选结合方式,以选用教材为主,将编写教材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鼓励学科专业综合实力较强的教学单位组织编写和遴选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鼓励编写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的相关学科紧缺教材;鼓励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鼓励编写“新文科”特色教材。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条 学校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四条 学校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高水平原创性的教材编写,紧密结合教学改革需要,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重点;倡导优质资源整合下的跨区域、跨界及校际合作的教材联合编写;支持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鼓励优秀教材走出去,扩大影响力,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打造精品教材。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教材资助基金,资助自编教材的编写及出版。
(一)教材资助分为编写资助和出版资助。凡符合资助条件的教材,均可以申请教材编写资助,给予 0.8~1.2万元的编写资助;出版资助根据教材编写质量和出版社级别,给予 2~5万元的出版资助。
(二)申请资助的教材项目,由编者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教材建设资助申请表》(见附件),附教材编写大纲、书稿或原教材、立项批文或出版合同、同行专家就教材的学术水平和写作质量等进行鉴定的材料等。由教务处聘请专家
评审决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类别和等级。
(三)学校立项教材原则上应在两年建设期内完成编写并出版,选择在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声誉优良的出版社。教材出版必须通过出版社组织的审稿程序,以确保质量。
(四)未按时出版的教材,教师应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中期检查不合格和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形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提供资助经费。
(五)学校立项教材出版须在教材封面、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明该教材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教材出版后,编者向教务处交样书2本存档。
(六)申报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非教学参考书和翻译教材),且已经过 2 届以上(含 2 届)的本科教学实践。
第十六条 教材建设经费专款专用,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并定期向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报告使用情况。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七条学校教材严格执行凡编必审和“谁组织、谁审核”的原则。学校立项教材由学校、各教学单位和出版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各教学单位组织编写和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各教学单位和出版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论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八条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办法第三、四、十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第十九条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学校组织教材审核时,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参加。审核人员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充分发挥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会、行业组织专家的作用。
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条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教材审核采用盲审制度。具体审核程序由负责组织审核的单位制定。自然科学类教材可适当简化审核流程。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学校建立校、教学单位两级教材选用审批制度。
(一)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承担本单位教材选用工作。课程主讲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对拟选用教材进行政治、学术(专业)等方面的集体审核与政治把关(政治把关须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参与),集体讨论审定选用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学单位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见附件),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备案。
(二)学校召开教材工作委员会会议,教材工作委员会成员审议各教学单位的教材选用情况,审议通过的教材将纳入到本科教务系统的教材库中。
(三)各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的主体,负责教材选用的研究论证,提出并制定教材选用计划。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承担对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选用教材进行检查,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第二十二条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选用教材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三)适宜教学。选用教材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提倡在同类教材中选用能够反映本学科国内外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水平的先进教材,以及适应专业、学科发展新需要的新教材。
(五)“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涉及到的课程,须将“马工程” 重点教材作为选用教材。
(六)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十三条每门课程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已正式出版的教材。同一教学单位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种教材。选用教材经审核通过后,不得自行更换。
第二十四条选用境外教材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既要积极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又要加强管理,坚持“按需选用、为我所用”,严格把关。统筹考虑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包括作者背景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境外教材中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内容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内容,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影印、翻译、编译版境外教材。境外教材的选用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外文原版教材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所用教材不能完全满足教学需要,可考虑选用辅助教材或编写补充讲义。自编讲义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等的相关规定,第一编者对自编讲义负全责。自编讲义的选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六条 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我校教材建设。重点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教材、“新文科”特色教材和紧缺、薄弱领域的教材建设。
第二十七条 把教材建设作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双一流”建设和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第二十八条 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教材。教材编审工作纳入所在单位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
第八章 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建立教材定期检查制度,开展教材质量随机抽查,形成教材问题通报反馈与处理的常态化机制。具体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教材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教务处上报学校本科教材工作委员会。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学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建立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印制发行、选用使用等全链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教材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力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依据学科建设及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三十三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教案、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学校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川外教〔2017〕8号)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教材建设资助申请表》
《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
《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
《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外文原版教材使用管理办法》
《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教材质量评估办法》(试行)